怀远:高效办案解民之忧 耐心调解春风化雨

时间:2021-10-29 08:52:10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6日上午,泰古玖街商铺业主代表们来到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将一面写着“高效办案解民之忧 耐心调解春风化雨”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刘晓龙的手中,对刘晓龙耐心高效办理各业主与泰古玖街运营商合肥大千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表示感谢。

  2016年7月,安徽泰古置业有限公司与合肥大千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泰古新天地玖街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泰古公司委托大千公司对泰古新天地玖街A3、A4幢负一楼至四楼商业进行管理运营,期限为2016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泰古公司陆续将玖街A3、A4幢负一楼至二楼出卖给各业主,各业主与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各业主委托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对其购买的商铺进行管理运营,前三年各业主自愿将房屋交给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免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后五年租金按照季度支付。

  因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业主们愤慨不已,经常到信访局信访、到商铺维权,经过多次沟通仍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只能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分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房屋租金及违约金或解除协议并腾空房屋。案件判决生效后,共计80余位业主到怀远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刘晓龙接到此案后深感责任重大,经过多方了解案情、分析情况,发现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业主们诉求各不相同,且被执行人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为了尽可能为业主们挽回经济损失,刘晓龙多次与业主代表深入沟通,探讨解决方案,10余次组织业主代表、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泰古公司到法院商讨解决方案。在刘晓龙的积极调解下,最终促成业主们和被执行人大千公司怀远分公司达成和解,最大程度上帮助业主挽回损失也化解了业主与开发商泰古公司之间的矛盾。此外,刘晓龙还主动帮助业主协调与泰古玖街开发商继续运营事宜,使这一复杂的群体性事件最终以最和平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平息。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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