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胆忒大,这钱也敢转!

时间:2022-01-24 09:05:42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真的太感激了,要不是你们责令追回了协助执行单位账户上的钱,我们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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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申请执行人太湖某建材公司委托两名员工来到太湖县法院,为执行法官团队送上了感谢锦旗。

  案情回顾2018年9月10日,太湖某建材公司与中铁某工程公司签订《砂石料买卖合同》,约定由太湖某建材公司供应河砂。

  2020年4月15日,两公司又签订《合同封账协议》,经双方核算,中铁某工程公司欠太湖某建材公司货款11149957.51元。太湖某建材公司经多次催讨仍未收到货款后,向太湖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中铁某工程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欠款450万元,并自2021年3月起每月支付欠款50万元直至全部付清,若未按时给付任意一期欠款,太湖某建材公司有权就未获清偿的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中铁某工程公司仍未支付欠款,太湖某建材公司于是在2021年2月19日就11149957.51元欠款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受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太湖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中铁某工程公司要求其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一直以资金困难且给付数额太大为由百般搪塞。执行法官先后调查了中铁某工程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土地、车辆等信息,并从该公司账户上扣划1020664.32元执行款,但对剩下的900多万元,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多次来到法院催促执行进度。一边是焦急的申请执行人,另一边是没有进展的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转变思路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思路,考虑到中铁某工程公司是涉案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且工程已竣工验收,涉及该工程可能有项目保证金没有退回。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铁某项目部取得联系,查明中铁某工程公司在该项目部有项目保证金和部分工程款,于是向该项目部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扣划工程款和项目保证金10227507.51元。

  然而,该项目部收到法院执行手续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擅自将部分保证金转走。当执行法官找到该项目部时,该项目部以只是将保证金转走,并未拨付给中铁某工程公司为由推诿扯皮。

  该案受到太湖法院的高度重视,向中铁某项目部发出责令追回被转移款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部追回擅自转走的款项,逾期不追回将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在法院一系列的高压措施下,该项目部终于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与中铁某工程公司一同主动将剩余未执行到位的欠款如数支付给了申请执行单位太湖某建材公司。

  执行到位 至此,此执行案中的11149957.51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太湖某建材公司为执行团队送上了“强制执行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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