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车辆助结案 申请人赠锦旗致谢

时间:2022-03-18 08:55:2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16日,申请人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谯城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为自己要回了售车款,切实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李某自购一辆重型普通货车,2015年与亳州某物流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将该货车挂靠在该物流公司处经营。2018年11月,该物流公司将货车开走,并向李某出具收条一份。2019年初,该物流公司将货车以1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李某索要售车款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令亳州某物流公司返还李某车款115000元。2021年6月,李某亮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4辆,但因未能实际控制而无法处置,且经全面查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多次赴被执行人所在地释法说理,督促其负责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售车款。

  近日,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正待年审,却因被法院查封而无法通过,只得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经核算,被执行人履行了售车款及迟延履行金合计120200元,该案结案。(李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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