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法官执行追借款 古稀老人送锦旗

时间:2022-03-25 09:51:09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非常感谢执行法官,帮我要回了养老钱。”3月22日,申请执行人焦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石台法院,表示感谢。

  现年78岁的焦某与宋某是同乡,四年前,宋某因生意需要向焦某借款,焦某碍于情面,将自己的养老金3.5万元借予宋某周转。借款到期后,焦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宋某应于2021年7月10日前向焦某归还借款本息4.1万元。调解生效后,宋某在民事法官的督促下,仅支付了1万元,余款3.1万元再未履行,焦某迫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询,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长期在外地难以查找。

  执行法官考虑到焦某已过古稀之年,迫切需要这笔养老金,于是,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宋某的儿子。“你父亲欠焦某借款早已到期,并经法院调解确认,但你父亲尚欠3.1万元至今未还。现在,焦某年事已高,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你转告你父亲,让其支付债务履行法律义务。”宋某儿子感受到执行法官的执着与耐心,并认识到父亲行为的错误,主动替其父宋某履行了全部案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石台法院以“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困难和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文明善意执行理念,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争取被执行人的理解配合,切实以实际行动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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