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倾心执行暖人心 真诚致谢赠锦旗

时间:2022-03-29 09:48:58 稿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24日,申请执行人况某收到执行到位的执行款30万元。3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况某为表谢意,将一面写有“为民执法 情暖人心”的锦旗送到烈山法院执行局。

  况某与代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烈山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方案。但代某未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向况某支付借款58万元,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知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代某在指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执行人员依况某的申请,依法对代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评估,但代某名下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案外人也享有财产份额。执行人员将即将拍卖代某名下房产的信息告知了代某及共有人,这时代某提出自行处置房产,将卖房款汇至法院账户,但况某不同意此方案。为了能让况某及早拿到执行款,执行人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即购房人先将30万元款项汇至法院账户,法院解除对房产的查封,共有人放弃享有的份,剩余欠款分期支付。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此方案,并签订书面协议。

  在涉案房产还清房贷、注销抵押等手续办理完毕后,执行人员放弃午休,于3月24日下午13时30分到了濉溪政务服务中心,在执行人员见证下,购房人将30万元汇到法院账户。在核实该30万元确已到账后,执行人员解除了对房产的查封,然后将30万元打到了况某指定账户中。

  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执行人员公正、为民办案作风的认可,同时也承载着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盼。在今后工作中,烈山法院将再接再厉,坚守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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