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离世 债务人是否需要还款

时间:2022-08-23 16:30:50 稿源:安徽法制报

  债权人离世,债务人是否需要还款?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2010年8月和2013年3月,刘某先后从李某母亲方某处借款合计7.2万元,两次借款中,刘某均向方某出具书面借款手续。2016年2月份,方某因发生意外突然离世,因方某的父母于1990年和2004年相继离世,且方某在1997年已经离婚,李某作为方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发现借条后第一时间便向刘某催要欠款,但刘某却以方某离世即债消等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刘某辩称借款早已归还,且方某已经去世,即使没有还款,这笔钱也应“人死债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借条变更、偿还借款后,既没有销毁借条,也没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明显不合常理,刘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清偿方某借款,故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另外,方某虽然已经离世,但该笔借款系其对刘某享有的合法债权,李某作为方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故李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李某借款7.2万元。判决后,刘某不服并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沈灵敏 魏宽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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