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意外去世 继承人合法权益获得维护

时间:2018-08-03 08:28:31 稿源:中国法院网

  7月30日,在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木某主动将20000元借款及利息返还给申请执行人龚某、张某,这起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

  2010年10月,木某以做生意需资金为由,向彭某借款20000元,言明一年内还清。2011年4月,彭某因车祸去世。后彭某的母亲龚某、妻子张某多次向木某催要借款,木某皆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龚某、张某将木某诉至霍邱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龚某、张某系彭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龚某、张某为本案适格原告,审理结束后法院依法判决木某偿还龚某、张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木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龚某、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木某一直未予理会。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木某的银行账户冻结,并将木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木某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2018年5月,霍邱法院与多家媒体展开合作,公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也包括木某的失信信息,眼见自己成了“名人”,木某才开始着急。7月30日,木某主动将欠彭某的20000元借款及利息返还给其家人,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刘树何)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