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区:离婚不付抚养费 千里扣划促案结

时间:2019-03-12 09:16:33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乘坐火车远赴千里之外的浙江省宁波市,及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4000元的抚养费,案件也在立案不到一个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沈某与胡某二人于2013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生活,并于2013年2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同年6月生有一女。因双方在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颍东法院在第一次审理后判决不准予离婚。但双方在判决后仍未能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2018年3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沈某、胡某二人同意离婚,婚生女由沈某抚养,胡某自2018年3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子女抚养费400元至该婚生女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胡某享有探视该婚生女的权利。因在调解生效后胡某未支付过抚养费,沈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数次电话通知胡某及时履行义务,但胡某对此置若罔闻。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胡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存款可供执行,于是法官便依法进行冻结,但是不能在网上直接扣划。在数次劝说无果后,为了让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抚养费,便前往千里之外完成扣划。(袁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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