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法官耐心调解显成效 家属代为履行促案结
近日,雨山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借力“亲属效应”,通过耐心感化被执行人家属,最终促使被执行人的妹妹自愿代其哥哥偿还了执行款8万元。
原来,申请人赵某某等4人与被执行人左某某均系马鞍山市某村村民。2011年,赵某某等11名村民自愿人均出资3万元,用于本村道路维修事宜。在该村某村民组的见证下,赵某某等11名村民签订《委托书》,委托左某某全权处理道路维修事宜。2011年7月10日,左某某(承揽人)作为赵某某等11名村民的委托代理人与某村村委会(定作人)订立了《承揽合同》。2012年—2020年期间,部分村民因急需用钱提出退回集资款。左某某收到村委会退回的集资款后,陆续向部分集资人退款,但本案赵某某等4人剩余集资款每人2万元未予退款,以致成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左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赵某某等4人每人2万元。该判决生效后,左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赵某某等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雨山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左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展一度停滞。于是,执行法官改变执行策略,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双方原本关系很不错,被执行人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因官司闹得很不愉快。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向被执行人左某某及其家属耐心讲述诚信的重要性,告知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严重后果,并向其家属讲明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左某某的妹妹表示愿意替哥哥履行义务,在本院的见证下,左某某的妹妹当场履行了8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