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邻长协助执结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1-03-16 08:39:47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月12日,在邻长的协助下,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掌握了被执行人张甲行踪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张甲在被强制拘传后履行了全部义务。

  2017年1月份,被执行人张甲从申请执行人张乙处购买水泥。事后,双方经结算,张甲欠张乙水泥款41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该款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张甲拒不偿还。

  2月5日,申请执行人张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利用“一次有效执行”集中行动多次到被执行人张甲乡下的老家处传唤、寻找,均无果。执行干警从申请执行人处了解到张甲在市区有住处但具体位置不清楚。3月2日,执行干警来到张甲住处所在的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行干警与张甲住处的邻长取得联系,经过一番交流,邻长表示会大力配合。在邻长的大力支持下,执行干警快速找到被执行人张甲并将该案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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