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抚养问题起纠纷 法院执行挽亲情

时间:2021-03-23 09:34:22 稿源: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3月11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双方不仅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达成和解,还就探视权的行使做出了具体约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原来,2018年6月,王红(化名)因感情不和向徽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陈明(化名)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王红抚养,陈明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离婚后,双方仍因为各种琐事争吵不休,甚至因为探视权问题闹到了派出所。陈明提出自己无法充分行使探视权,所以拒不支付抚养费。王红则称拿不到抚养费,更不会配合陈明行使探视权,双方剑拔弩张,关系完全陷入僵局。

  2月23日,王红以未收到抚养费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执行法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倾听双方想法,劝解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协商解决方案,并从中不断疏导劝解,耐心释法明理。在双方的情绪缓和后,法官又两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从感情出发,引导双方消除误解、打开心结。法官耐心说道:“离婚之后借孩子之名再去纠缠过去的恩怨根本毫无益处,你们如果爱孩子,就应该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争执、仇视甚至是辱骂,只会在孩子心上扎上利刃。”在法官耐心劝解下,解开心结的两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陈明将拖欠的抚养费支付给王红并承诺以后会按时支付;王红保障陈明于每周日下午行使探视权,在孩子愿意的情况下,寒暑假可与陈明同住不少于五日。(李萍萍)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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