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涡阳县法院:情理法交融化纠纷

时间:2021-04-01 09:02:4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家都消消气,都是一家人,哪有解不开的心结,可以把自己的想法都说出来。”晚上八点,涡阳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依然在当事人家里忙着调解,而此时调解工作已经持续了4个钟头。

  这是一起由家庭纠纷引起的赡养纠纷。2020年4月,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称其7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令人意外的是,7个子女经依法传唤均未到庭,于是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被告每人每月给付李某赡养费500元。

  2021年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逐一联系被执行人,发现在赡养纠纷的表象下隐藏着更深的家庭矛盾,想案结事了就必须先找到矛盾的根源。鉴于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亲自驱车前往。

  3月30日下午,刚在西边乡镇办好一起家庭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李某家里。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分别听取了每一个人的想法。经过一番耐心的沟通,执行法官找到了赡养纠纷的根本原因:子女认为父亲有钱就挥霍,而父亲认为子女推脱无孝心。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剑拔弩张,执行法官没有回避退缩。针对矛盾焦点,执行法官通过情理法交融,结合每一名子女的不同家庭情况,及时调整调解思路与方向。终于,经过四个小时的努力,被执行人的心结终于被打开。子女向父亲悔过,不但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还提前给付了几个月的赡养费。至此,多年积怨被化解,该起由家庭纠纷引起的赡养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张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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