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时间:2021-04-06 08:49:26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固镇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195000元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人宁某姗与被执行人孙某兵原系夫妻关系,2011年1月10日生一女,取名孙某晨,2017年二人离婚。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孙某兵应按月支付给女儿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但孙某兵并未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期间,宁某姗一直在做前夫的工作,希望他看在女儿的份上,按照协议支付其抚养费,但孙某兵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宁某姗作为孙某晨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线上查询被执行人孙某兵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下向被执行人孙某兵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借着“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之机,带着法警、书记员一行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孙某兵家中,将其依法拘传。

  被执行人孙某兵被拘传至固镇法后,称自己一方面是没钱;另一方面是与前妻存在其他矛盾纠纷,不愿意支付抚养费。针对孙某兵的一套说辞,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从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等角度言明利害关系,耐心做孙某兵的思想工作,孙某兵仍不为所动。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孙某兵依法采取拘留决定。

  拘留所门口,195000元抚养费履行完毕

  在送拘途中,执行法官不厌其烦的与孙某兵再次沟通,从骨肉亲情、孩子成长各个方面与其“闲聊”,希望用父女之情唤起被执行人的“醒悟”。在拘留所门口,孙某兵突然对执行法官说:“我是不是第一个因为不愿意给抚养费被拘留的人?”执行法官听到这句话,立即趁热打铁,告诉孙某兵,抚养费既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抚养子女也是一名父亲应尽的基本责任。面对法理与情理,最终,被执行人孙某兵在拘留所门口将拖欠了3年之久的抚养费,共195000元,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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