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拒执犯罪预告知 善意执行显成效

时间:2021-04-07 08:47:06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一位拒接电话的被执行人张某向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打来电话:“你好法官,我接到了法院向我发出的《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这个钱我一定给,请法官给我两周的时间,我一定把钱付清。”

  2014年,胡某在受张某雇佣期间,不慎被钢管砸伤,三山区法院于2016年4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某赔付胡某各项损失共计16.49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胡某于2016年5月26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于执行过程中陆续给付了11万余元,后因张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胡某向该院提供线索称,张某名下现有两处房产。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于2016年11月和2020年6月分别购买了两处房产,张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子送达系统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告知其如仍拒不执行,法院将对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张某收到该通知书后不久,遂向法官打来了电话。

  三山法院启动拒执犯罪预告知机制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同时也给被执行人一个及时悔改的机会,对于能够积极履行的当事人可不再移送拒执犯罪线索,充分体现了善意执行的理念。(程盺)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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