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雨中执行再攻坚 拒不履行被拘留

时间:2021-04-12 08:37:59 稿源: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

  近日,铜陵市枞阳县法院对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执行人汤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2018年12月,汤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碰撞过路行人吴某,致使吴某受伤。该事故经枞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汤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司法鉴定:吴某构成十级伤残。吴某受伤后经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通过村委会与汤某协商,但汤某拒绝赔偿,吴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汤某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汤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4163.50元。汤某不服判决上述至铜陵市中院,后经铜陵市中院审理,驳回汤某的诉讼请求。因汤某迟迟未履行,吴某申请,案件进行执行阶段。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开展财产调查工作,对汤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冻结,仅发现汤某名下有微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汤某家中执行,并邀请村委会干部进行协调,希望汤某能主动履行案款,但汤某始终躲着不与执行法官见面,玩起了“躲猫猫”。

  执行法官决定来个“瓮中捉鳖”。天才蒙蒙亮,还微微下着细雨,执行法官带领两名女法警奔赴汤某家中,将还在睡梦中的汤某拘传至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执行法官说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汤某还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汤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枞阳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以示惩戒。(汪晗 殷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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