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还款

时间:2021-04-14 08:53:15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黄山市歙县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期间,收获“意外之喜”。一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与其相关的5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全部执行款45650元。

  据悉,该民营企业2019年以来因生产经营困难,陆续拖欠了部分职工工资,先后被5名职工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调解或判决结案后,该民营企业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名员工于2020年7月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系列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该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几经调查及催促,该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仍百般推脱,消极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将该民营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致使该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朋友圈和生意圈信誉尽失。

  4月初,歙县法院决定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拖欠工资、拒付抚养费类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在活动开展首日即成功拘传、拘留了3人。该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获悉上述情况后,主动联系了拖欠工资的职工,请求到法院一次性解决纠纷。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并严肃批评了该民营企业拖欠工资、逃避执行的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诚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5起案件的全部执行款缴清,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圆满执结。随后,执行法官将该民营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为企业修复了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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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歙县法院积极推行信用修复机制,让被执行人尤其是民营企业有了“重塑新颜”的机会,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敦促的方式,不仅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还给当事人提供了纠正失信行为的机会,有效助力化解执行难,也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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