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大观区:为申请执行人追索劳动报酬

时间:2021-04-15 10:07:03 稿源: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法院执行法官午间执行促使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申请执行人胡某、鲁某是被执行人安庆某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因工资被拖欠,胡某、鲁某分别向大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仲裁委调解达成仲裁调解协议,约定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限期支付两名劳动者的工资,共计75000元。该公司未支付,胡某与鲁某向大观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查询,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这两起案件涉及到劳动者的工资,关乎民生,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积极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到法院调解。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工作,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表示公司已停产无力支付工资。执行法官督促伍某履行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伍某现有的工资3500元每月分别偿还胡某2500元、鲁某1000元,直至还清。执行法官将该协议交由伍某现工作单位财务部门予以协助执行,确保该协议的有效履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