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异地联动 千里扣车保权益

时间:2021-04-30 08:52:04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27日,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山西省河津市公安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辆奥迪轿车,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有效控制,为案件的后续顺利执结打下良好基础。

  刘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定远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8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杨某名下除一辆奥迪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对其名下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封。由于一直没有该车的具体位置信息,法院始终未能扣押该车辆,后在定远县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得知杨某车辆在山西省河津市出现。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2021年4月25日下午,3名执行干警奔赴山西省河津市开启 “寻车之旅”。

  到达河津市后,执行干警立即请求河津市公安交警协助查询车辆行车轨迹,经查询,明确了该车在当地的行车轨迹。执行法官随即与当地公安局交警部门展开布控,最后确认该扣押车辆停在了某小区附近。

  当晚18时许,执行干警们在某小区找到了该车,并在车辆旁成功等到车辆实际使用人吴某。在得知执行干警来意后,吴某情绪激动,称该车是杨某因欠款抵押给他的,坚决不同意法院扣押。执行干警和公安交警随即将吴某带至河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执行干警一个多小时耐心地释法析理,吴某最终清理了车上个人物品,交出车钥匙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车辆的顺利扣押,离不开河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积极协助,在执行干警表达对他们的感谢后。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同志表示,发挥信息和侦查控制手段作用,强化执行联动配合,是公安机关维护法治权威的责任。

  4月28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们日夜兼程成功将被执行人车辆扣押回法院,后续将对该车辆依法进行评估及司法拍卖。(丁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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