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拖延履行!罚

时间:2021-05-06 08:47:53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们欠的可是工人辛辛苦苦的工资,三番四次'盯'着你们处理却置若罔闻,要不是我们这次搜查并扣押了你们公司的电脑主机,你们是不是还不会主动来院处理。”

  “法官,我们错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遇案件,我们一定第一时间主动履行。”

  4月30日下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来院履行9300元案款的有履行能力却长期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10000元。

  在高某某申请执行滁州某洗浴中心劳动争议纠纷案中,滁州某洗浴中心签收琅琊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却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月30日上午,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对该洗浴中心进行搜查,并扣押涉及财务的相关电脑主机等。下午14时,该洗浴中心派员到院处理,当即缴纳执行案款9300元。鉴于该洗浴中心有履行能力却长期拖延履行,执行法官当场对其批评教育并作出对其罚款10000元的处理决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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