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法院:一次性高效执结两起案件

时间:2021-05-20 09:14:07 稿源: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为申请人葛某执行到130327.85元,葛某作为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的同时还是另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扣除葛某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案款后,剩余部分发放给葛某,一次执行同时解决两起案件。

  葛某与蒙城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解除原告葛某与蒙城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蒙城某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葛某首付款163503元,原告葛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被告蒙城某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金33175.15元。

  2021年3月10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蒙城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了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执行干警敦促下,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扣除违约金33175.15元后,剩余130327.85元,其中40000元用作偿还葛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另一案件的案款,扣除诉讼费、执行费后,剩余的86529.85元顺利发放给葛某。至此,两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朱佳佳)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