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时间:2021-06-22 09:08:05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法官,麻烦你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吧,我现在就交钱……”6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来到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将17600元的罚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

  2018年7月,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霍邱县某乡镇的土地建沙场及附属设施。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书,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7600元。

  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对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称自己已经拆除了相关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于17600元的罚款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

  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账户被冻结后,对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原来,李某经常要使用银行卡走账,为了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李某最终决定把事情解决掉。

  6月18日,李某将17600元的罚款交到了该院,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刘帅)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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