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拖欠房租不支付法官释法促履行

时间:2021-06-24 08:43:23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在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释法析理、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付清了15000元房屋租赁费,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19年7月3日,被告李某租赁原告王某位于界首市城区的门面房用于做生意,双方约定年租金为12000元。由于被告当时没有钱支付房屋租赁费,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被告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之后,被告使用该房屋却一直不支付租赁费。原告多次索要租赁费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不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而李某推三阻四不予履行义务。近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对其释法拉理,指出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他通知其家人送来了案款,履行了义务。(聂涛)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