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多策并用巧执行 维护当事人权益

时间:2021-06-29 08:59:17 稿源: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

  “谢谢您,杨法官,尽心尽力为我们讨回了劳务费。”6月28日,申请人李某收到了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发放的执行案款激动地说道。承办法官通过采取强制措施、灵活调解等多种方式,多策并用,最终将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李某与安徽某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李某以包工的方式为该分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合同中约定了劳务费的计算方式。2018年11月,李某依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义务,该分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劳务费。李某遂诉至法院。2020年12月,在寿县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形成调解书,确定安徽某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应给付李某工程劳务费(含补工工资)290000元,分二次付清。但到期后,该分公司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无奈,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该分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还款,但该分公司却一直以其在其他工程的案款未到位为由,拖延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该分公司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等措施。后申请人申请将该分公司的总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承办法官遂主动与该分公司的总公司联络,希望协调解决。通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之以法的倾力调解,总公司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责令该分公司一周内将所有案款全部履行到位。6月28日,李某收到了该分公司给付的工程劳务费290000元及迟延利息7886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杨杰 黄小宝)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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