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是“终结” 强制拘传促和解

时间:2021-07-16 08:53:01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4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袁某收到被执行人孙某偿还的借款39000元后,激动地说:“三四年了,从河南到亳州往返这么多趟,对于这个钱,我认为要不回来了,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执行法官能一直把我的案件放在心上,真的非常感谢”。

  申请执行人袁某与被执行人孙某系朋友关系,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于2017年5月、2018年2月从袁某处借款7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经袁某多次催要,孙某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偿还借款。该案经法院判决,责令孙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袁某的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仍然无动于衷,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3月,袁某向谯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孙某电话联系,孙某均以在外地打工,请不了假为由拖延执行,经实地调查发现孙某确实常年在外地打工。在找不到人又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该案暂时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时刻没有放弃对孙某的线索调查。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14日上午,执行干警在得知被执行人孙某下落线索后,执行110干警立即出警将孙某强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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