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判处罚金未缴纳 冻结微信促履行

时间:2021-07-21 09:09:54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微信账户成功执结一起罚金执行案件。

  2019年6月19日凌晨许,被告人王某乘出租车至淮上区吴郢村伺机行窃。其见一户人家一楼房间亮着灯,遂用烟头将纱窗烫破并将烟头扔在现场,然后用在附近捡的竹竿将房间里的裤子挑出,把该裤子口袋内的人民币2700元盗走,随即逃离现场。公诉机关就王某盗窃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罚金限十日内缴纳。但王某未按判决履行。

  该案移送执行后,王某已刑满释放。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发现王某名下的微信账户有少量余额,遂迅速冻结其名下的微信余额。此举有效限制了王某的日常生活,冻结后的王某坐立不安,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会立即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其微信账户的冻结。

  近日,王某将罚金全部汇至法院账户,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王某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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