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善意执行暖人心

时间:2021-08-03 08:49:29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结果我们三方很满意,谢谢法官”,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秉承善意执行理念,成功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9年1月1日,蚌埠某包装公司与蚌埠某彩色印刷公司签订一份承揽合同,约定由印刷公司按照包装公司的要求为其供应各种型号的纸板。合同签订后,印刷公司即按约履行,后经双方对账,包装公司尚欠印刷公司货款84257.49元。经印刷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后经本院审理,判决包装公司给付印刷公司货款84257.49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包装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印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承办人在进行线下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的包装公司已停产停业,其名下厂房已出租,有租金,承办人遂依法向租赁人蚌埠广泰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其后续租金不能再向被执行人支付,须支付至我院账户。

  起初,租赁人对抗情绪很大,拒不协助执行,考虑到租赁人与包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系亲戚关系,承办人遂一边耐心做租赁人的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一边经过调查了解到王某身患多种疾病,急需金钱治疗。承办人考虑到如强制提取租金,将可能导致租赁人与被执行人解除合同,不再承租该厂房,王某拿不到租金无钱看病,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将实现不了。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承办人遂将申请人、被执行人及租赁人三方通知至法院,耐心做三方工作,从情理和法理多角度阐述各方利弊,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最终达成一致方案,即每月一部分租金由履行债务,一部分租金由王某领走,看病治疗,成功促成三方和解,获三方当事人一致满意。

  近年来,淮上法院努力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和被执行人合法权利间寻找平衡点,极大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