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官锲而不舍 陈年货款成功执结

时间:2021-08-05 08:47:49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李老,这是你申请执行的案件余款11000余元,请确认一下,我们回去就把货款打到你的账户上。”7月31日傍晚,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年过八旬的申请人李某家中向其说道。

  家住定远县的李某和吴某系远房亲戚,2000年2月,从事装潢的吴某从李某经营的装潢材料店赊购了一批瓷砖。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吴某尚欠李某瓷砖款27000元,随即,吴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同年年底前还清。约定期满后,吴某以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拒付。无奈下,李某将其诉至法院。该案审理期间,吴某先后向李某支付了10000元货款。后在该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吴某却再次失约。于是,李某于2001年6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排查,并于同年8月成功执行到了案款6000元。后因吴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其人也不知所踪,案件只好中止执行,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线索跟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7月31日,执行法官查询到吴某银行账户有一笔存款存入,随即将李某申请执行的案款11000余元扣划到了法院的账户。考虑到李某年迈行动不便,执行法官便上门为其办理领款手续。至此,该起陈年货款纠纷得以成功终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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