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电话沟通快速执结罚金案件

时间:2021-08-11 08:34:03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8月9日上午,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沟通后,成功劝说刘某主动缴纳了6000元罚金,快速执结了一起财产刑案件。

  刘某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范桥派出所门口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审理后,霍邱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

  案件于2021年8月3日被移送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便立即拨通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并在电话中告知刘某应尽快履行6000元罚金义务,否则将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后,刘某这才明白自己不仅要接受刑罚,而且还要履行罚金义务,刘某当即表示过几天就去法院把案件处理掉。

  8月9日,刘某主动来到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刘某当场履行了6000元罚金义务。至此,本案执行立案仅6天,便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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