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拒付赔偿款 冻结银行账户速履行

时间:2021-08-12 09:16:08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谢谢法官,没想到赔偿款这么快就到账了,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8月10日晚,定远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家住定远县的赵某在该县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务工,2019年3月,赵某在铺扎屋面钢筋作业时不慎跌落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后经鉴定,赵某的腰1和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八级伤残。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将该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该建筑公司赔偿赵某各项费用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未履行,赵某申向法院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赵某目前急需钱用以后续治疗的实际情况,该院为其开通了“执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沟通中,该建筑公司负责人以工程款未到账为由拖延支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该建筑公司银行账户有笔款项,随即予以冻结。

  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的资金往来受到了限制,该公司负责人便主动联系法官,希望对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冻。在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该建筑公司将28万余元赔偿款交到法院账户,该院也依法对被冻结银行账户予以解冻,并及时将赔偿款发放给了赵某。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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