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借款拒履行 强制扣押车辆促和解

时间:2021-08-24 09:11:47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8月23日,在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见证下,被执行人汪某当场支付了申请人的50000元借款,双方并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汪某与申请人系亲友关系,2016年2月份,汪某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借款70000元,并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霍邱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分批偿还协议,但首期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汪某依旧未偿还借款,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向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并冻结了汪某名下银行账户。在得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汪某名下的车辆扣押至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双方是亲友关系,多次电话与汪某沟通,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汪某主动支付了50000元借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汪某也当场拿回了自己的车辆。(王为波)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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