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要被失信曝光 被执行人“秒”履行

时间:2021-09-03 08:37:40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再不把诉讼费付清,下期曝光!”近日,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催缴诉讼费执行案件中,通过微信推送失信曝光链接给被执行人姚某某的方式,有力督促姚某某主动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

  2021年4月,柏某某诉姚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姚某某应承担诉讼费1230元。因姚某某迟迟未主动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为维护国家财产安全,避免国家非税收入流失,枞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未缴诉讼费案件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开展财产调查工作,未发现被执行人姚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姚某某主动履行缴纳诉讼费义务,但姚某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履行。8月30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21年第6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名单,执行法官遂将该失信曝光名单链接通过微信推送给被执行人姚某某并明确告知:再不履行,将在下期的失信曝光名单中对姚某某的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得知再不履行将会被失信曝光,被执行人姚某某急忙缴清诉讼费并截图反馈给执行法官。至此,该起催缴诉讼费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后应当缴纳的费用,人民法院代收后通过非税收入形式上交国库。当事人如确有困难,可通过诉讼救助渠道向人民法院申请减缓免缴诉讼费,但不可无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缴纳义务。对于无故拒缴、拖延缴纳诉讼费等行为,枞阳县人民法院将严厉打击,通过司法手段保障国家财产安全。(谢健)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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