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惧法院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主动把钱还

时间:2021-09-09 09:19:17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还钱,我现在就还钱!”9月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来到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要求履行义务,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措施的震慑下,张某当场履行了33000元义务。

  张某因购买车辆向沈某借款40000元,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沈某将张某起诉至霍邱法院。经审理后,沈某同意张某分三期偿还借款本息80000元。然而,张某在仅偿还47000元后,下余33000元款项拒不偿还,沈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张某依然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并向其释法明理,言明利害,若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采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惩戒措施。

  9月7日,张某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将下余33000元案款交给了执行法官。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刘帅)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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