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为农民工“讨薪” 有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时间:2021-09-10 09:23:09 稿源: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

  近日,淮北市濉溪县法院四铺法庭成功执结了一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让杨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收到了一直讨要未果的劳动报酬。

  杨某等13人受雇于孟某从事濉溪县某棚户区的砌墙工作。工程完工后,孟某向杨某等13人分别出具欠条,作为领取报酬的依据,欠条合计8万余元。谁知履行期限到了,孟某竟称自己不是老板,仅是个带工的,欠条上签字是被逼的,迟迟不向杨某等人支付工资。杨某等13人遂起诉至濉溪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孟某提起上诉,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孟某应支付杨某等13名农民工工资8万余元,但孟某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

  为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四铺法庭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孟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深入了解他的经济情况,积极寻找其下落。然而孟某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多次到其家中找不到人,电话也无人接听。执行干警转换思路,清晨晚上到孟某家旁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孟某,遂将其依法拘传至四铺人民法庭。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之下,承办法官加之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孟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找到朋友担保,与杨某等13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这一系列案件得以及时高效解决。

  劳务合同纠纷等涉民生类案件,一直是濉溪县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四铺法庭干警针对这一系列案件,不辞辛劳不懈努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吴双)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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