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异地联动执行 跨省司法协作

时间:2021-09-16 09:46:43 稿源: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

  “我们是来安法院法官,现在依法拘传你”

  2021年9月14日,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法警,还有白纸黑字、大红印章的拘传票,被执行人赵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成功履行到位执行款5万余元。这是来安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期间,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跨省赴南京江宁区与当地司法局联动,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赵某某涉及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赵某某与蔡某某婚后感情一般,后因赵某某有外遇引起夫妻感情不和,赵某某于2006年外出至今。赵某某自2006年离家出走后,既未照顾婚生女,也未支付其抚养费,对因抚养其婚生女产生的抚养费,赵某某应当支付,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蔡某某支付其婚生女的抚养费50000元。但赵某某未及时履行,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执行法官去赵某某住所也找不到其踪迹。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知晓赵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工作后,执行法官迅速赶往江宁区仍旧无果。执行法官与当地司法局进行联系,得到了大力的支持,并安排警力、车辆,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某,遂出现本文开头一幕。(刘敏)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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