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分期协议不履行 法官释法促案结

时间:2021-09-17 08:54:10 稿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却依旧拖延不还。9月16日,在天长法院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李某终于还清了拖欠的最后两期欠款10万元,该案圆满执结。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50万元,并以自有的门面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耿某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李某始终没有偿还任何借款。为此,陈某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但李某、耿某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为此,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李某、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两人以无钱可还等各种理由拖延,见两人丝毫没有还款诚意,执行法官依法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冻结了其名下银行账户。后李某、耿某二人见账户被冻,生活受到影响,只得联系执行法官寻求解决办法。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耿某二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不曾想,协议约定的最后两期还款金额合计10万元,李某、耿某二人一直没有支付,9月16日,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李某、耿某,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两人见法院动起真格,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当场偿还了10万元欠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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