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法官”

时间:2021-09-28 09:02:40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法官是我最正确的选择,感恩感谢,你们是我们人民最大的靠山”,在收到执行款后,申请人任某给执行法官发来感谢的微信,对执行法官的高效倾力执行,表达真诚的感谢。

  原告任某某经朋友介绍与被告相识,被告称自己代理的某美容产品质优价廉,原告及其朋友共支付了20000元订金给被告,但被告迟迟不发货,理由是该产品未生产,被告没有从厂家拿到产品,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订金,被告说现在没钱,于2021年1月3日给原告出具20000元的欠条,并担保该欠款在4月份前退还。履行期限届满,此款经原告数次催要无果,诉讼至裕安区法院。2021年6月,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林某偿还原告任某某货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偿还义务,任某讨要无果后,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被执行人林某置之不理,既不主动履行也不申报财产。此后,执行法官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等财产情况调查查控均无分文,果断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月26日,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赶往林某住处,将刚刚从外地返家的林某拘传至法院。法官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后果,被执行人林某仍无动于衷,法院拟决定对林某进行司法拘留15日。在拘留前体检时,林某见动“真格”了,当即支付货款2万元。

  案件标的虽小,但民生事大。裕安区法院坚持以高压态势常态化打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持续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赢得了申请人的认可和赞赏。

  自9月22日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共拘传18人,拘留6人,限制高消费40人次,达成执行和解36件,执结30件,执行到位金额352.96万元,对拒不履行的法定代表人罚款5万元。(供稿:李曾)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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