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执行干警跨省扣车促结案

时间:2021-10-08 08:37:1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29日,谯城法院4名执行干警驱车直奔江苏苏州,对被执行人韩某所有的大货车进行扣押,韩某迫于压力履行全部义务。

  2019年12月,韩某驾驶大货车行驶至亳州市酒城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在扣除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后,韩某及挂靠公司连带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96294.15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因韩某及挂靠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4月12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韩某及其涉案车辆的挂靠公司,挂靠公司表示愿意积极主动配合执行工作,但韩某拒不配合。最终,在执行干警与挂靠公司的配合下,顺利将涉案车辆成功扣押,在该车被扣押2小时后,韩某迫于执行压力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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