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惩戒显威力

时间:2021-10-15 08:49:16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是朱某,请把我从黑名单下掉,那笔钱我还……”被执行人在电话那头急切地请求着。

  朱某、吴某系夫妇,二人向铜陵某银行贷款9万元,某汽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了担保。贷款到期后,朱某二人未能依约偿还贷款,某汽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二人偿还了银行贷款。后该汽运公司多次向吴某二人追偿无果,以致成讼。法院依法判决朱某二人偿还该汽运有限责任公司4万余元,但二人一直未履行。汽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寻找到朱某二人踪迹,后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名单。2021年10月11日,朱某突然打电话表示愿意还钱。原来在被起诉到郊区法院之后,朱某二人就躲到外地务工一直未归,近日因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被告知是失信人员无法获得贷款,于是着急忙慌地打电话给法院请求解除失信。10月12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所欠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这笔钱我原本都放弃了,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能拿到钱,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太感谢法院坚持不懈地执行……”拿到钱的申请人,开怀大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赞不绝口。(胡松)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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