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拖欠借款拒不还 酒席现身被拘留

时间:2021-11-30 09:19:20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滁州一男子向他人借款不给,后被法院判决偿还仍不偿还。11月28日19时,南谯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某酒店参加宴席,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将被执行人李某成功拘传。

  2017年,李某因承包工程,以需要资金为由,向朋友王某借款510万元。李某偿还150万元后,尚欠350万元未归还,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偿还剩余借款。为维护自身利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王某借款本息41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未按时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李某居住地,都未能找到李某,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11月28日晚,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李某正在滁州市某饭店内参加酒席,执行法官迅速驱车前往该饭店,将藏匿在卫生间内准备逃跑的李某成功围堵。李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劝导,李某一直声称自己没钱,执行法官告知其可以通知家人赶紧凑钱,否则将依法惩处,李某仍拒绝履行义务。针对李某这种消极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王中杰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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