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执行法官锲而不舍执结“骨头案”

时间:2021-12-01 08:29:5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1月29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千里迢迢从西藏自治区赶到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只为当面感谢承办法官的尽职尽责、公正办案,并称赞承办法官为群众真心办实事的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

  2013年6月,黄某因资金周转所需向李某借款70000元。李某当时以给付现金方式借款,临时未让黄某出具借条。该款后经催要因未能返还,李某让黄某于2013年12月向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金额明确70000元整,注明利息2分(2%),该借条由黄某本人签字及按印。后该借款经李某催要,黄某未予偿还。无奈,李某遂诉至法院。2017年3月,经寿县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42000元,共计1120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未能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黄某在各大商业银行无存款记录或虽开有账户,但余额较少,查询车辆、房产信息,均无登记。因黄某拒不执行,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效果仍不明显。为逃避执行,多年来被执行人黄某一直在外躲藏。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虽结,事未了。承办法官没有气馁,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线索。2021年11月,本已失联已久的黄某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并联系承办法官,要求解除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原来,这几年黄某在外过的也并不好,因为“黑名单”,他的工作、生活都受到了很大影响。11月29日,收到案款的申请人李某不远千里赶到寿县,只为当面感谢执行法官,该案得以顺利圆满执结。(杨杰 黄小宝)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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