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五分钟内 7万元罚金执行到位

时间:2021-12-01 14:21:54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韦法官,别把我送进去,给我五分钟时间,我还有一个手机,里面有钱”。11月29日晚上8点,眼见被送拘,被执行人冯某在安徽省六安市拘留所通过手机转账当场履行60000元。至此,这起刑事判决罚金案圆满执结。

  2018年5月,冯某通过微信从“金丰总仓”处购买硬中华、软中华、金皖等品牌卷烟并销售,该类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冯某到案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2020年4月,冯某被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

  案件到达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扣划了冯某在金寨县公安局的保证金10000元。通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发现冯某名下有奥迪、宝马车各一辆。11月29日中午12点,执行干警将冯某拘传至金寨县法院,冯某声称妻子和自己离婚了,孩子脑瘫由年迈的父母照顾,自己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实在拿不出钱,希望法官能够宽限一段时间。说完还把手机掏出来,给法官看下账户余额。执行干警看了账户余额的同时,还顺带看了转账记录,发现冯某近期每月转账达万元,再加上查询到的两辆豪车,断定冯某在说谎。经多番说服教育,冯某仍置若罔闻,执行干警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带其核酸检测、体检,准备送拘。

  在前往六安市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继续释法明理,但冯某依旧不为所动。晚上7点40分,冯某被带到六安市拘留所,在等待办理拘留手续的过程中,冯某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被击溃,他慌忙表示自己身上还有一部苹果手机,可以立即转账,希望法官给他五分钟时间。就这样,70000元罚金全部执行到位,此时暮色已经降临,执行干警拖着疲惫的身体踏上了返回金寨的道路。(刘颖)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