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执行震慑 发包人主动履行工程款

时间:2021-12-06 08:39:4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7年,叶某承包了某寺庙整体工程,并将其中景观亭等部分工程发包给何某具体负责。2019年,因叶某资金紧张,其于工程完工后向何某出具了欠条。2021年8月,何某多次索要工程款无果诉至法院,双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11月,因叶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何某向舒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对叶某名下银行账户、股票进行查询、控制,同时电话告知叶某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可能的法律后果。在多重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叶某到法院主动还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程丰 朱亚非)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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