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打伤他人拒赔偿 法官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1-12-07 08:46:00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应某强与被告应某宝系同村村民,双方长期因承包地使用权等琐事发生纠纷,矛盾日渐激化。2021年8月14日,原、被告再次因琐事发生口角,被告手持钢叉将原告左腿及右胳膊打伤。原告报警后,界首市公安局对被告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入住当地医院抢救治疗,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判令被告应某宝赔偿原告应某强各项损失人民币5718.11元。

  判决生效后,应某宝未予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可被执行人应某宝拒不接收法律文书,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同村村民又是老邻居,为避免“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决定柔性执行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情法并用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应某强与应某宝的积怨化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应某宝当即支付给应某强赔偿款4000元,应某强自愿放弃余款和案件受理费。至此,此案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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