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父债女还终结案

时间:2021-12-09 08:57:08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安徽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女儿王某甲来到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将28000余元转入申请人汤某的账户中,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2月,汤某向安徽某建材公司供应水泥,由公司工作人员在发货单上签字。后经结算,安徽某建材公司尚欠汤某货款28000余元,后经汤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建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汤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第一时间向安徽某建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并通过查控系统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该公司一直由法定代表人王某在经营,承办人遂多次联系王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后果,但其一直置若罔闻,始终不予履行。承办人遂研判卷宗,发现在审理时,是其女儿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遂联系其女儿,告知其父亲的公司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打出了亲情牌,在承办人多次释法明理后,其女儿工作终被做通。

  最终,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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