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拖欠工资被拘留 家属履行获自由

时间:2021-12-10 08:49:09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我是陈某家属,我们已经将案款凑齐,这就送过去,麻烦您将他从拘留所放出来吧。”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家属来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主动代其履行了劳动争议报酬41600元, 12起劳动争议案件圆满执结。

  刘某某等12人就职于陈某经营的一家建筑设计公司,2021年7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运营,拖欠刘某某等人劳动工资约7万元。后经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由该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但该公司到期仍未履行,无奈之下,刘某某等人向琅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财产,同时多次联系陈某敦促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后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先支付3万元给申请人,剩余案款约定11月15日付清,然而陈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如期履行。11月29日,在确定陈某位置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详细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陈某仍表示无力履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陈某被拘留的第三日,其亲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申请替陈某清偿案款,待执行款交付完成后,执行法官当日即对陈某解除司法拘留措施,并劝告其今后需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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