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强制与善意兼顾 变现股票圆满执行

时间:2021-12-13 18:35:14 稿源:安徽法院网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随着A股市场回暖,祁门县法院依法强制变卖了被执行人李某某持有的某只股票,并将变卖所得案款17万元予以扣划,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2020年元月,祁门县法院受理执行李某某罚金17万元一案,执行法官随即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李某某无银行存款,且无车辆和不动产等,但其名下持有多只股票,遂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李某某持有的股票。按照当时股票市值,若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17万元,执行法官认为,股票是属于波动性的财产,鉴于当前的A股市场行情,可以暂时不处置,但应随时予以监控其市值。

  2021年11月份,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票,仅其中一只就达到案件执行标的额,便立即前往某证券公司,并在该证券公司的协助下,依照法定程序变卖了被执行人持有的该只股票。

  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路径,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执行工作赋能,在凸显执行强制力的同时,彰显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司法权益。(余军、汪兵华)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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