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担保人拒担责任 态度嚣张被拘留

时间:2021-12-23 10:47:12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我作为担保人一分钱没用,怎么还要执行自己?”被执行人张某大倒苦水。2021年12月21日,南谯区法院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张某采取司法拘留。

  唐某与陈某通过朋友介绍相识,唐某称自己承包了某小区工程,2019年3月,唐某与陈某商谈将该工程钢筋劳务部分分包给陈某,并陈某收取了工程保证金4万元。后因项目并未实际落地,唐某承诺退还4万保证金,张某作为担保人签名确认,后经陈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唐某返还陈某4万元及利息,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唐某、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都未找到二人,致使案件陷入僵局。12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经查询到张某现在正在施集法庭开庭,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施集,将刚开完庭的张某拘传回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张某拒不还款的后果,但张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使用这些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且态度嚣张。由于张某拒不配合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王中杰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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