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申请人邮寄锦旗谢干警

时间:2021-12-24 08:20:34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2月21日,谯城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包裹,里面是一份结案申请书以及一面书有“真正为民尽责的法院”的锦旗,而邮寄这份包裹的是远在河北石家庄的申请人曹某。

  曹某与某有限公司合作加工彩色地板砖,因该公司未能按时按约履行义务,导致曹某购买的原材料固化剂及一些辅助设施荒废。曹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股东孙某、刘某赔偿损失。经法院审理,判令孙某、刘某一次性赔偿曹某购买的原材料款及为生产而准备的辅助设施开支合计17912.2元。因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方走访,详细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但是被执行人刘某长期下落不明,其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孙某重病缠身,无力履行义务。由于未能找到有效执行线索,该案一时无法推进。

  为了缓解申请人困境,法院结合案情实际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将司法救助金转入申请人账户。申请人对于该院的执行工作十分认可,在邮寄结案申请书的同时,特意附赠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据悉,该院今年以来合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70万余元,帮助40名生活贫困的涉执案件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效能,切实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李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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