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时间:2021-12-24 08:35:23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12月21日下午,被执行人朱某家人来到执行局,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要求代朱某偿还剩余的借款80000元并请求法院及时解除对朱某的信用惩戒措施。

  2018年6月,朱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从申请执行人孙某处借款18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孙某多次催要,但朱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因朱某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将朱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为了免于被司法拘留,朱某积极与孙某协商,当场履行40000元,剩余的16万元双方再次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是朱某又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朱某违约后,孙某将该情况及时告知了执行干警,没过几天,朱某的朋友因有执行案件在法院未处理被强制拘传至执行局,朱某来看其朋友时正巧碰上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压力,朱某现场再次履行了80000元,在征得孙某意见后,朱某承诺剩余的80000元一定按时履行,但朱某再次“爽约”,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但朱某迟迟不到庭履行义务。最近,朱某由于做生意资金紧张,向银行贷款时发现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为了能够从银行贷到款,积极四处凑钱,让其家人到执行局将剩余的80000元借款全部还清。(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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