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异地联动执行 “老赖”无处遁形

时间:2022-01-04 08:44:16 稿源:安庆市太湖县人民法院

  2004年太湖法院受理了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被告方某在没有拆迁资质的情况下雇佣陈某拆迁墙体,在拆迁过程中,原告陈某被倒塌的墙体砸伤造成伤残,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方某应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费用合计125820.84元。这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方某长期逃避执行,法院每年都在穷追不舍。

  2021年12月27日下午,执行干警接到紧急指令,迅速行动,立即前往合肥。抵达目的地后,程法官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随即,执行干警去往方某家中搜查,没想到,方某发现法院警车,慌了神,忙从家中逃走,其妻子为其打掩护。执行干警不放弃,依法出具搜查令,继续对其房屋进行全面搜查,执行干警发现通往杂物间二楼地上有刚踩过的脚印,断定方某就在二楼躲藏,果断出击。最终发现方某在旧沙发后面躲藏。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车后,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去肥西县某派出所,经过执行干警的严厉教育,方某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造成严重后果,方某迫于压力,与其妻商量后,提出将剩于未履行的103000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至此,一起十八年未结案件圆满执结。

  在此,法院告诫所有被执行人,临近年关,不要心存侥幸,唯有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途径。(汪武)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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